商君書初探
這篇文章其實是我多年前在大學時期寫的一篇功課論文, 閒來無事, 把它改成中文, 並作少許修改.
其實這篇文章較其他的較為工整, 可分作多篇, 倒也罷了.
法家是東周時期諸子百家的其中一個.
法家與並稱"顯學"的儒, 墨兩家不同的是, 它作為了戰國時期統一過程中的主導理論, 有真實被運用過並且獲得成功.
在法家的一眾思想家之中, 韓非數被認為是集大成者, 但我認為商鞅比較重要, 因為他的政治設計定下了一個紮實的基礎, 把相對較為落為的秦國轉變成超強國, 並最後統一六國.
雖說有學者認為"商君書"並非全由商鞅所寫(甚至是他人託名而作), 但始終在書中可以大概的明白到商鞅的理念/理論.
這套理論在戰國時期很合用, 但當中國由亂入治, 進入所謂的相對和平時期時, 就顯得不再合適.
商君書的基本理論可以被極端地簡化為以下幾句.
商君(這處開始以作者的商君稱之)認為, 全國的根本目標在"王".
對東周諸子而言, "王"無異於統一天下.
要統一, 就要富國強兵.
商君認為要富國強兵, 唯有集中全國之力推行農戰二政策.
要令到人民專注於農戰, 唯有用賞罰.
而賞罰的準則, 也就是全國的根本立國理念, 在"法".
所以商君認為, 要統一全國, 國君就必需要把全國從頭到尾大改造以符合"法".
首先要說的是, "王"的目標並不只是商君所獨有.
大部份東周諸子百家的理論中都以"王"為根本目標.
遊士如孟子到處去遊說諸侯, 無非都是想推銷自己對"王"這個目標的實現計劃.
這個情況可以理解, 戰亂持續之時, 有志之士自然就想用辦法停止戰亂.
在春秋之時, 各諸侯國都仍被周代舊秩序所影響.
但隨着戰火長期未平, 中國進入戰國時期.
舊有的霸主制不復存在.
各國轉變成新軍國(錢賓四先生語).
戰爭進入白熱化階段, 開始有總體化戰爭 (四十萬六十萬兵這些數字已說明了是全國總動員).
一眾君王更迫切的想得到平息戰亂的方法.
思想家的對策有更大的市場.
商君一派的法家思想是有高度侵略性和軍國主義的.
但也是這派主張在最後卻被證實能夠成功平亂.
商鞅變法並不是第一個變法的嘗試, 但卻是最為徹底的一個.
但它的成功並不表示這個就是一個完美的計劃.
秦的速亡就顯示着這套模式有一些嚴重問題.
即使如此, 後代中國的政治人物在混亂時期或感到國家受到威脅時, 也很多時用商君式的政策去試圖解決問題.
而確實商君式的政策有不少其實在後期與其他思想相融合, 尤其是儒家思想, 所謂的外儒內法是中國帝制時期的根本政治理念.
商君書的基本理論可作更多探討:
1. 統一的兩大要素富國強兵在商君模式中其實有不同比重.
在模式中, 統一就是軍事征服.
所以強軍是重中之重.
而富國雖然也極為重要, 但它的角色在於對軍隊的支持.
軍隊是防衛和擴張領土的力量, 肩負國家存亡, 進而統一全國的重責.
國家經常面對着外敵入侵的威脅, 國家強弱直接關係到興亡.
所以國家要"專民力, 以待外事"
這種高度軍國主義的理念在"農戰"篇中表露無遺, 也與現代法西斯相似.
2. 正如強兵重於富國一樣, 戰重於農.
農在商君模式中有兩個作用.
一在增加農業生產以富國.
但在篇二"墾令"中, 新開的荒地的擁有權全無提及.
在西周傳統的井田中, 田地的擁有權是田租的核心: 因為容許農民在"王土"上耕作為生, 所以農民要交租.
而商君完全無視擁有權問題, 只是反覆強調"草必墾矣", 可見舊制已全被廢棄.
二在保持全國同一性.
農民必須為土地所束縛, 也太忙無暇去得到新資訊.
不似商人, 農民不會周遊列國, 所以不會知道中國其他地方的消息.
不似學者, 農民不會去討論新思維, 也不會明白禮, 仁等理念.
事實上, 在商君模式中, 儒家思想是有害的.
人民應該只重於農務.
這種同一性在戰時就會轉化成重要戰力.
書中有強調到國家必須用民力(說民第五).
所以國家必須經常的把從農業得來的民力透過戰爭發洩出去.
3. 國家需有一套方法去帶領, 或說強迫, 人民.
在商君模式中, 這套方法就是賞罰, 而且賞罰都重.
對大眾用重罰以迫使他們從事農業, 用重賞來驅使人去立戰功.
賞罰的分別在於用的機會.
罰的機會很大.
"法"是公開的, 而對它的侵犯, 即使是很小的都好, 都施以重罰.
背後的理念是防微杜漸.
把小的犯法的意圖都用重典打走, 大的犯法就不會產生.
賞的機會卻很單一, 只有符合商君模式的行為才會得賞.
所以只有專注於農戰的人作為得爵.
背後的理念其實就是以利去驅使人民去專注對國家有利的農戰.
具體的方法在"內外第二十二":
用重典去清除"技巧之人"(即以言說為生的人).
用重賞去鼓勵農戰.
用重稅和役去轉商為農.
4. "法"是國家的根本理念.
"法"並不只字面上的意思.
君王之令, 法典, 政府體制都被包括在內.
其實"法"就是整套商君模式.
"法"是賞罰的依據, 必須是清楚明白兼有可信性.
所以國家要有一些專注學習"法"的官吏去向人民推廣"法".
首先國君會在朝上向被選擇的官員去解釋"法".
然後這些官吏會到各地去宣揚"法".
當人民對"法"有疑問時, 他們應去向官員詢問, "以吏為師".
所以理論上所有人都應該了解那些行為會被嚴懲.
而為了建立可信性, "法"也需要穩定, 不能朝令夕改.
5. 但"法"如何制定, 如何實施等問題都要再探.
整套制度商君已經定了出來.
重要的是君王能夠審時度勢, 明白到商君理論的重要性, 採用這套制度.
下了決心以後, 君王基本上就可以回宮中, 垂拱而治.
執法的問題可以留給下層官員去處理.
君王在模式中的角色在於保持制度運作, 不受干擾.
商君認為君王應該珍惜權力, 不易下放, 因為 "不以法論知, 罷, 賢, 不肖者, 惟堯, 而世不盡為堯"(修權第十四).
所以君王應該遠離羣臣, 不表露喜惡, 也不以喜惡行事.
令臣下自我互相監視, 自己保持制度順暢即可.
對商君模式可作一些分析.
商君志在建立一個不受人為因素所影響的國家機器.
這機器會由"法"控制運作.
這觀念與儒家大不相同.
儒家多番強調"人"的重要性.
孔子經常強調君子小人之別.
這些分別對商君來說是無意義的, 只要"法"被確實的執行, 人無善惡之分.
"賞刑第十七"有記述.
這與儒家有很大反差.
儒家作為東周諸子之一, 有它的統一中國計劃.
孟子強調"王道", 即以人民的支持去統一中國.
要行"王道"就要行仁政.
禮樂是仁政的重要部份.
但要推展禮樂, 君王必須要先根據儒家理念修身, 以身作則感化他人.
所以在儒家中, "人"是核心.
商君模式並不需要人格.
人的素質和感情是模式之外而且對模式帶來潛在的風險.
還可以把商君模式與其他的思想流派相比照.
儒家是法古的.
儒家認為上古是黃金時期.
堯舜以德而治.
三代以仁而治.
儒家就是要令社會返到上古的純樸時代.
君王要法先王, 要學習儒家的理念.
商君在"開塞第七"中有不同的歷史看法.
"聖人不法古, 不修今. 法古則後於時, 修今則塞於勢."
所以君王不應該法先王.
君王應當審時度勢去用新思維治國.
商君認為"古之民樸以厚, 今之民巧以偽."
堯舜可以以德治民, 但湯武就已經是以武力得天下.
三代的政策也各自不同, 所以"古"本身就不一, 所以也無古可法.
君王應該針對當時的問題採取對策.
而在商君之時, 問題就是戰爭.
而言者與商人對制止戰爭並無貢獻, 所以商君才為秦建立了這一套模式以回應.
儒家與商君都以對歷史的解釋為理論依據.
但兩者得出不同結論, 所以取策也不同.
但在兩者之中都沒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與墨家不同.
儒家中的天是終極道德力量多於超自然存在.
商君模式中天甚至連這種角色都沒有.
要統一中國在於人的努力, 與天無關.
與道家和釋家不同, 法與儒都是根於對歷史的認識, 並非由自然或自我領悟而來.
而法與儒對當時的社會體制也能認同並從此提出改變主張, 而非提倡廢棄的"絕聖棄智"或"涅槃".
商君的理念很入世, 和平世界是可透過變法爭取的.
釋家卻是六道皆苦, 只有脫離輪迴方可脫苦海.
宋明理學強調格物致知, 而商君的學說卻在人, 與天或自然都無關係.
法典與社會道德的關係也可多作探討.
法典是君王治國工具.
國家的主要存在目標在於統一, 不在於完善法典.
儒家理念被視為有害並需被清除的.
商君認為當制度成功運作時, 人民是能夠感受到好處的.
君王以此為德.
也就是說, 君王的最高德行在於用"法"去提供安全和平的環境於人民.
儒家的理論則相反, 君王治國以德, 以禮樂為工具去轉變民情, 從而行"王道"大治.
法典與刑只是最後一招.
只有無法用儒家教導治理的人也需用刑法去治理.
對兩者而言, 法都是追求統一的工具, 並不存在目標: 所謂的"法治".
兩者對歷史的不同解釋是由對人性的不同觀察.
孟子一系的儒家是主張"性善"的.
商君卻認為人是有欲望的.
在"說民第五"中, 他認為人本性是好逸惡勞, 好易惡難的.
"易"的是說追求私利, 以言, 商求名利.
"難"的是犧牲私利以求眾利, 以農戰求名利.
這些理念明顯由荀子的性惡說發展出來.
而這些人性的特點很明顯與商君的模式相沖突.
荀子認為能以禮樂改變人性.
但商君卻認為無用, 以身作則並不能改變人性中的壞.
只有更實在的賞罰才能夠迫使人改變.
以國家的力量, 人們被迫去用難而簡單的方法為生, 最終逹至統一的眾人大利.
由這而來的是國家與人民的關係.
在儒家中, 人民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是一致的.
君以仁政治國, 而人民也就支持國家.
他國之人也就會慕名而來投靠, 最終王道大治.
在商君眼中, 國家與人民是利益沖突的.
由於商君認為人民本質是追求私利, 好逸惡勞的, 所以人的財富和力量必須保持在低水平.
否則他們就會用力量去意圖以農戰以外的方式追求名利.
當人們的力量在低水平時, 他們就不得不以最不願的"農戰"去求生.
而農戰卻正正是國家所需, 於國有利的.
所以人民, 在商君眼中, 必定要是愚, 弱, 和簡單的.
商君不斷的強調農戰的重要性.
而儒家也是重農而反工商的.
商君認為農業是生產財富(即糧食)的, 而工, 商, 與言者卻是不務生產, 只消耗社會資源的.
如果工和商能夠以這些"容易途徑"得到利益, 農民也就會放棄農作仿傚.
商君認為這些人是自私的, 必須打壓的, 在這一點上與儒家相同.
但對"言者"的態度儒家與商君卻大不同.
商君把言者和工, 商劃成等號去批判, 但儒家卻認為不同.
儒家把士大夫和普通人分開.
儒家認為士大夫也是勞動者, 只是性質不同, "君子勞心, 小人勞力".
士大夫是他人的榜樣, 本身已經是工作.
戰是商君理論的中心, 佔了不少篇幅.
"戰法第十" 說明了戰爭是政治力量之間的爭鬥.
如果國家有行"法", 國家所累積的力量就能確保戰爭勝利.
這部份與孫子兵法的第一章有點相似: "計之於廟堂也".
但孫子多強調為將之道, 商君卻認為國家之力對戰爭勝負更重要.
"立本第十一"和"兵守第十二"說的是軍隊組織和大戰略.
主要是說應選擇那些敵人去攻打.
戰術等戰場上的事情商君並不關心.
戰爭既是政治力量之間的爭鬥就必然有目標.
短期目標是削弱對手力量, 中期是得到土地, 最終是統一天下.
商君認為執法責任應該分散.
個人能力有限, 君王不可能一人去執法.
即使能夠, 政務的阻礙也是不能容忍的.
儒家所提倡的擇賢任能並不能解決問題, 因為賢不肖並沒客觀標準.
如果君王以喜惡任用官員, 那麼就一定會有人意圖取悅君王以邀寵.
所以官員應以事功為用人標準.
執法還可以更推廣到國中每一人.
有了連坐法和對舉報的重賞, 不論人民還是朝臣都會互相監視違法行為.
執法網絡也就會是無處不在.
這個網絡再加上重刑也就可以防止任何犯法行為.
而由於法令是由官吏宣揚得眾人皆知, 在社區層面中就可以引用法令對犯罪者施以處罰.
官吏們甚至不用處理案件.
這個理念與強調忠孝的儒家又是大大不同.
儒家既以孝為重, 家就是人際關係的核心.
儒家也重"諱", 為親, 為賢, 為尊.
而商君就以連坐來把這個關係網轉成政治工具.
理學在後來更把這一套觀念推廣到社區.
士大夫對鄉有撫育之責.
而商君就在社區上製造猜疑.
朝堂上眾朝臣既要互相監視, 自然也就更難結黨營私.
商君認為這樣國就能強.
所有這些理念都志在統一天下.
他們代表為東周亂世尋求解決的一個辦法.
商君自己也多番強調政策因時而變的重要性.
漢代初時多承秦舊, 政策與秦代其實頗似.
但當中國進入漢代的相對安定時期, 漢武也就轉變國策, 獨尊儒術.
這個轉變代表了商君模式的不足之處.
首先就是用民力太過.
作為削弱人民, 保持系統穩定的手段, 商君提出國家必須經常投入戰爭.
當秦統一六國後, 秦始皇就轉為動用人力作大建設.
修長城, 築馳道, 開水道等都還可說是為了國防.
建阿房和秦陵就完全只是為了示威了.
與此同時, 秦的擴張也未定, 還有開五嶺向嶺南的戰事.
這些大傷人力的行為卻與人民在戰後希望過些安定日子的願望相違.
始皇帝在世時卻可壓下來, 他死後天下卻大亂就可知這模式在和平時節並不合用.
重農也是一個大問題.
重農本身沒錯, 始終中國人口眾多, 天災頻繁, 糧食生產是國家安定的重要一環.
但對其他行業的壓抑就有問題.
如前所述, 這風氣並非商君模式所獨有.
但始終商人作為一個行業在中國歷史中是不能滅絕的.
事實上, 商人不但繼續存在, 而且力量還很強大.
史記. 貨殖列傳中就有記錄一眾富豪的事績.
其中不少是戰國時期的, 呂不韋是最出名的一個.
抑商傾向使中國傳統政治忽略了商人的越來越大的影響力.
商人的財富沒能夠被社會利用作資源.
對手工藝者的蔑視也無可避免的與中國自古以來發明的多種科學技術的不斷失傳有重大影響.
而當商君對言者極度不滿之時, 言者們其實對秦的統一事業有很大貢獻.
史記記載了各國說客入秦為秦獻策之事.
商鞅本身就不是秦人.
張儀也是外人, 他的連橫之策是秦國的重要外交方針.
名秦相, 也是法家的一員的李斯的"諫逐客書"中說得很清楚.
這些說客無非都是言者, 與商君模式不相容.
很明顯, 這些言者還是需要的.
農戰是為了達成統一的對低下階層的便宜之策.
在政策制定層面上, 言者還是不可或缺.
而要鞏固統一, 儒家思想等就更是必須.
由此可知商君模式的一些特點.
它是為了平定戰亂和危機的辦法.
採用這套制度可以加強國力以排除外來威脅.
但要保持和平卻需更多.
其他在中國歷史中採用法家手段的政治人物也有這個看法.
而商君的學說也可能並不代表法家.
但始終他的學說增被採用並經過事實考驗.
始終他的這一套令到秦國大能力一統六國.
商君模式與和平時期不相容, 但與儒家思想卻是絕配, 能相輔相成.
儒家模式過於理想化, 太着重"文"的一面.
要維持秩序, 武的一面始終是需要的.
就此說來, 商君的一套可和儒家的一套結合起來.
這得出來的一套"帝王儒學"(費正清語), 成為了中國帝制時期的主流思想.
道與釋在後期也混進去成了理學, 從而形成中國直至二十世紀的主流思想.
其實這篇文章較其他的較為工整, 可分作多篇, 倒也罷了.
法家是東周時期諸子百家的其中一個.
法家與並稱"顯學"的儒, 墨兩家不同的是, 它作為了戰國時期統一過程中的主導理論, 有真實被運用過並且獲得成功.
在法家的一眾思想家之中, 韓非數被認為是集大成者, 但我認為商鞅比較重要, 因為他的政治設計定下了一個紮實的基礎, 把相對較為落為的秦國轉變成超強國, 並最後統一六國.
雖說有學者認為"商君書"並非全由商鞅所寫(甚至是他人託名而作), 但始終在書中可以大概的明白到商鞅的理念/理論.
這套理論在戰國時期很合用, 但當中國由亂入治, 進入所謂的相對和平時期時, 就顯得不再合適.
商君書的基本理論可以被極端地簡化為以下幾句.
商君(這處開始以作者的商君稱之)認為, 全國的根本目標在"王".
對東周諸子而言, "王"無異於統一天下.
要統一, 就要富國強兵.
商君認為要富國強兵, 唯有集中全國之力推行農戰二政策.
要令到人民專注於農戰, 唯有用賞罰.
而賞罰的準則, 也就是全國的根本立國理念, 在"法".
所以商君認為, 要統一全國, 國君就必需要把全國從頭到尾大改造以符合"法".
首先要說的是, "王"的目標並不只是商君所獨有.
大部份東周諸子百家的理論中都以"王"為根本目標.
遊士如孟子到處去遊說諸侯, 無非都是想推銷自己對"王"這個目標的實現計劃.
這個情況可以理解, 戰亂持續之時, 有志之士自然就想用辦法停止戰亂.
在春秋之時, 各諸侯國都仍被周代舊秩序所影響.
但隨着戰火長期未平, 中國進入戰國時期.
舊有的霸主制不復存在.
各國轉變成新軍國(錢賓四先生語).
戰爭進入白熱化階段, 開始有總體化戰爭 (四十萬六十萬兵這些數字已說明了是全國總動員).
一眾君王更迫切的想得到平息戰亂的方法.
思想家的對策有更大的市場.
商君一派的法家思想是有高度侵略性和軍國主義的.
但也是這派主張在最後卻被證實能夠成功平亂.
商鞅變法並不是第一個變法的嘗試, 但卻是最為徹底的一個.
但它的成功並不表示這個就是一個完美的計劃.
秦的速亡就顯示着這套模式有一些嚴重問題.
即使如此, 後代中國的政治人物在混亂時期或感到國家受到威脅時, 也很多時用商君式的政策去試圖解決問題.
而確實商君式的政策有不少其實在後期與其他思想相融合, 尤其是儒家思想, 所謂的外儒內法是中國帝制時期的根本政治理念.
商君書的基本理論可作更多探討:
1. 統一的兩大要素富國強兵在商君模式中其實有不同比重.
在模式中, 統一就是軍事征服.
所以強軍是重中之重.
而富國雖然也極為重要, 但它的角色在於對軍隊的支持.
軍隊是防衛和擴張領土的力量, 肩負國家存亡, 進而統一全國的重責.
國家經常面對着外敵入侵的威脅, 國家強弱直接關係到興亡.
所以國家要"專民力, 以待外事"
這種高度軍國主義的理念在"農戰"篇中表露無遺, 也與現代法西斯相似.
2. 正如強兵重於富國一樣, 戰重於農.
農在商君模式中有兩個作用.
一在增加農業生產以富國.
但在篇二"墾令"中, 新開的荒地的擁有權全無提及.
在西周傳統的井田中, 田地的擁有權是田租的核心: 因為容許農民在"王土"上耕作為生, 所以農民要交租.
而商君完全無視擁有權問題, 只是反覆強調"草必墾矣", 可見舊制已全被廢棄.
二在保持全國同一性.
農民必須為土地所束縛, 也太忙無暇去得到新資訊.
不似商人, 農民不會周遊列國, 所以不會知道中國其他地方的消息.
不似學者, 農民不會去討論新思維, 也不會明白禮, 仁等理念.
事實上, 在商君模式中, 儒家思想是有害的.
人民應該只重於農務.
這種同一性在戰時就會轉化成重要戰力.
書中有強調到國家必須用民力(說民第五).
所以國家必須經常的把從農業得來的民力透過戰爭發洩出去.
3. 國家需有一套方法去帶領, 或說強迫, 人民.
在商君模式中, 這套方法就是賞罰, 而且賞罰都重.
對大眾用重罰以迫使他們從事農業, 用重賞來驅使人去立戰功.
賞罰的分別在於用的機會.
罰的機會很大.
"法"是公開的, 而對它的侵犯, 即使是很小的都好, 都施以重罰.
背後的理念是防微杜漸.
把小的犯法的意圖都用重典打走, 大的犯法就不會產生.
賞的機會卻很單一, 只有符合商君模式的行為才會得賞.
所以只有專注於農戰的人作為得爵.
背後的理念其實就是以利去驅使人民去專注對國家有利的農戰.
具體的方法在"內外第二十二":
用重典去清除"技巧之人"(即以言說為生的人).
用重賞去鼓勵農戰.
用重稅和役去轉商為農.
4. "法"是國家的根本理念.
"法"並不只字面上的意思.
君王之令, 法典, 政府體制都被包括在內.
其實"法"就是整套商君模式.
"法"是賞罰的依據, 必須是清楚明白兼有可信性.
所以國家要有一些專注學習"法"的官吏去向人民推廣"法".
首先國君會在朝上向被選擇的官員去解釋"法".
然後這些官吏會到各地去宣揚"法".
當人民對"法"有疑問時, 他們應去向官員詢問, "以吏為師".
所以理論上所有人都應該了解那些行為會被嚴懲.
而為了建立可信性, "法"也需要穩定, 不能朝令夕改.
5. 但"法"如何制定, 如何實施等問題都要再探.
整套制度商君已經定了出來.
重要的是君王能夠審時度勢, 明白到商君理論的重要性, 採用這套制度.
下了決心以後, 君王基本上就可以回宮中, 垂拱而治.
執法的問題可以留給下層官員去處理.
君王在模式中的角色在於保持制度運作, 不受干擾.
商君認為君王應該珍惜權力, 不易下放, 因為 "不以法論知, 罷, 賢, 不肖者, 惟堯, 而世不盡為堯"(修權第十四).
所以君王應該遠離羣臣, 不表露喜惡, 也不以喜惡行事.
令臣下自我互相監視, 自己保持制度順暢即可.
對商君模式可作一些分析.
商君志在建立一個不受人為因素所影響的國家機器.
這機器會由"法"控制運作.
這觀念與儒家大不相同.
儒家多番強調"人"的重要性.
孔子經常強調君子小人之別.
這些分別對商君來說是無意義的, 只要"法"被確實的執行, 人無善惡之分.
"賞刑第十七"有記述.
這與儒家有很大反差.
儒家作為東周諸子之一, 有它的統一中國計劃.
孟子強調"王道", 即以人民的支持去統一中國.
要行"王道"就要行仁政.
禮樂是仁政的重要部份.
但要推展禮樂, 君王必須要先根據儒家理念修身, 以身作則感化他人.
所以在儒家中, "人"是核心.
商君模式並不需要人格.
人的素質和感情是模式之外而且對模式帶來潛在的風險.
還可以把商君模式與其他的思想流派相比照.
儒家是法古的.
儒家認為上古是黃金時期.
堯舜以德而治.
三代以仁而治.
儒家就是要令社會返到上古的純樸時代.
君王要法先王, 要學習儒家的理念.
商君在"開塞第七"中有不同的歷史看法.
"聖人不法古, 不修今. 法古則後於時, 修今則塞於勢."
所以君王不應該法先王.
君王應當審時度勢去用新思維治國.
商君認為"古之民樸以厚, 今之民巧以偽."
堯舜可以以德治民, 但湯武就已經是以武力得天下.
三代的政策也各自不同, 所以"古"本身就不一, 所以也無古可法.
君王應該針對當時的問題採取對策.
而在商君之時, 問題就是戰爭.
而言者與商人對制止戰爭並無貢獻, 所以商君才為秦建立了這一套模式以回應.
儒家與商君都以對歷史的解釋為理論依據.
但兩者得出不同結論, 所以取策也不同.
但在兩者之中都沒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與墨家不同.
儒家中的天是終極道德力量多於超自然存在.
商君模式中天甚至連這種角色都沒有.
要統一中國在於人的努力, 與天無關.
與道家和釋家不同, 法與儒都是根於對歷史的認識, 並非由自然或自我領悟而來.
而法與儒對當時的社會體制也能認同並從此提出改變主張, 而非提倡廢棄的"絕聖棄智"或"涅槃".
商君的理念很入世, 和平世界是可透過變法爭取的.
釋家卻是六道皆苦, 只有脫離輪迴方可脫苦海.
宋明理學強調格物致知, 而商君的學說卻在人, 與天或自然都無關係.
法典與社會道德的關係也可多作探討.
法典是君王治國工具.
國家的主要存在目標在於統一, 不在於完善法典.
儒家理念被視為有害並需被清除的.
商君認為當制度成功運作時, 人民是能夠感受到好處的.
君王以此為德.
也就是說, 君王的最高德行在於用"法"去提供安全和平的環境於人民.
儒家的理論則相反, 君王治國以德, 以禮樂為工具去轉變民情, 從而行"王道"大治.
法典與刑只是最後一招.
只有無法用儒家教導治理的人也需用刑法去治理.
對兩者而言, 法都是追求統一的工具, 並不存在目標: 所謂的"法治".
兩者對歷史的不同解釋是由對人性的不同觀察.
孟子一系的儒家是主張"性善"的.
商君卻認為人是有欲望的.
在"說民第五"中, 他認為人本性是好逸惡勞, 好易惡難的.
"易"的是說追求私利, 以言, 商求名利.
"難"的是犧牲私利以求眾利, 以農戰求名利.
這些理念明顯由荀子的性惡說發展出來.
而這些人性的特點很明顯與商君的模式相沖突.
荀子認為能以禮樂改變人性.
但商君卻認為無用, 以身作則並不能改變人性中的壞.
只有更實在的賞罰才能夠迫使人改變.
以國家的力量, 人們被迫去用難而簡單的方法為生, 最終逹至統一的眾人大利.
由這而來的是國家與人民的關係.
在儒家中, 人民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是一致的.
君以仁政治國, 而人民也就支持國家.
他國之人也就會慕名而來投靠, 最終王道大治.
在商君眼中, 國家與人民是利益沖突的.
由於商君認為人民本質是追求私利, 好逸惡勞的, 所以人的財富和力量必須保持在低水平.
否則他們就會用力量去意圖以農戰以外的方式追求名利.
當人們的力量在低水平時, 他們就不得不以最不願的"農戰"去求生.
而農戰卻正正是國家所需, 於國有利的.
所以人民, 在商君眼中, 必定要是愚, 弱, 和簡單的.
商君不斷的強調農戰的重要性.
而儒家也是重農而反工商的.
商君認為農業是生產財富(即糧食)的, 而工, 商, 與言者卻是不務生產, 只消耗社會資源的.
如果工和商能夠以這些"容易途徑"得到利益, 農民也就會放棄農作仿傚.
商君認為這些人是自私的, 必須打壓的, 在這一點上與儒家相同.
但對"言者"的態度儒家與商君卻大不同.
商君把言者和工, 商劃成等號去批判, 但儒家卻認為不同.
儒家把士大夫和普通人分開.
儒家認為士大夫也是勞動者, 只是性質不同, "君子勞心, 小人勞力".
士大夫是他人的榜樣, 本身已經是工作.
戰是商君理論的中心, 佔了不少篇幅.
"戰法第十" 說明了戰爭是政治力量之間的爭鬥.
如果國家有行"法", 國家所累積的力量就能確保戰爭勝利.
這部份與孫子兵法的第一章有點相似: "計之於廟堂也".
但孫子多強調為將之道, 商君卻認為國家之力對戰爭勝負更重要.
"立本第十一"和"兵守第十二"說的是軍隊組織和大戰略.
主要是說應選擇那些敵人去攻打.
戰術等戰場上的事情商君並不關心.
戰爭既是政治力量之間的爭鬥就必然有目標.
短期目標是削弱對手力量, 中期是得到土地, 最終是統一天下.
商君認為執法責任應該分散.
個人能力有限, 君王不可能一人去執法.
即使能夠, 政務的阻礙也是不能容忍的.
儒家所提倡的擇賢任能並不能解決問題, 因為賢不肖並沒客觀標準.
如果君王以喜惡任用官員, 那麼就一定會有人意圖取悅君王以邀寵.
所以官員應以事功為用人標準.
執法還可以更推廣到國中每一人.
有了連坐法和對舉報的重賞, 不論人民還是朝臣都會互相監視違法行為.
執法網絡也就會是無處不在.
這個網絡再加上重刑也就可以防止任何犯法行為.
而由於法令是由官吏宣揚得眾人皆知, 在社區層面中就可以引用法令對犯罪者施以處罰.
官吏們甚至不用處理案件.
這個理念與強調忠孝的儒家又是大大不同.
儒家既以孝為重, 家就是人際關係的核心.
儒家也重"諱", 為親, 為賢, 為尊.
而商君就以連坐來把這個關係網轉成政治工具.
理學在後來更把這一套觀念推廣到社區.
士大夫對鄉有撫育之責.
而商君就在社區上製造猜疑.
朝堂上眾朝臣既要互相監視, 自然也就更難結黨營私.
商君認為這樣國就能強.
所有這些理念都志在統一天下.
他們代表為東周亂世尋求解決的一個辦法.
商君自己也多番強調政策因時而變的重要性.
漢代初時多承秦舊, 政策與秦代其實頗似.
但當中國進入漢代的相對安定時期, 漢武也就轉變國策, 獨尊儒術.
這個轉變代表了商君模式的不足之處.
首先就是用民力太過.
作為削弱人民, 保持系統穩定的手段, 商君提出國家必須經常投入戰爭.
當秦統一六國後, 秦始皇就轉為動用人力作大建設.
修長城, 築馳道, 開水道等都還可說是為了國防.
建阿房和秦陵就完全只是為了示威了.
與此同時, 秦的擴張也未定, 還有開五嶺向嶺南的戰事.
這些大傷人力的行為卻與人民在戰後希望過些安定日子的願望相違.
始皇帝在世時卻可壓下來, 他死後天下卻大亂就可知這模式在和平時節並不合用.
重農也是一個大問題.
重農本身沒錯, 始終中國人口眾多, 天災頻繁, 糧食生產是國家安定的重要一環.
但對其他行業的壓抑就有問題.
如前所述, 這風氣並非商君模式所獨有.
但始終商人作為一個行業在中國歷史中是不能滅絕的.
事實上, 商人不但繼續存在, 而且力量還很強大.
史記. 貨殖列傳中就有記錄一眾富豪的事績.
其中不少是戰國時期的, 呂不韋是最出名的一個.
抑商傾向使中國傳統政治忽略了商人的越來越大的影響力.
商人的財富沒能夠被社會利用作資源.
對手工藝者的蔑視也無可避免的與中國自古以來發明的多種科學技術的不斷失傳有重大影響.
而當商君對言者極度不滿之時, 言者們其實對秦的統一事業有很大貢獻.
史記記載了各國說客入秦為秦獻策之事.
商鞅本身就不是秦人.
張儀也是外人, 他的連橫之策是秦國的重要外交方針.
名秦相, 也是法家的一員的李斯的"諫逐客書"中說得很清楚.
這些說客無非都是言者, 與商君模式不相容.
很明顯, 這些言者還是需要的.
農戰是為了達成統一的對低下階層的便宜之策.
在政策制定層面上, 言者還是不可或缺.
而要鞏固統一, 儒家思想等就更是必須.
由此可知商君模式的一些特點.
它是為了平定戰亂和危機的辦法.
採用這套制度可以加強國力以排除外來威脅.
但要保持和平卻需更多.
其他在中國歷史中採用法家手段的政治人物也有這個看法.
而商君的學說也可能並不代表法家.
但始終他的學說增被採用並經過事實考驗.
始終他的這一套令到秦國大能力一統六國.
商君模式與和平時期不相容, 但與儒家思想卻是絕配, 能相輔相成.
儒家模式過於理想化, 太着重"文"的一面.
要維持秩序, 武的一面始終是需要的.
就此說來, 商君的一套可和儒家的一套結合起來.
這得出來的一套"帝王儒學"(費正清語), 成為了中國帝制時期的主流思想.
道與釋在後期也混進去成了理學, 從而形成中國直至二十世紀的主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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